招募版主

买房竟要注册空壳公司?市民怀疑是“坑”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6-6 12:24: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深圳网广告位招租:点击联系     深圳网广告位招租     深圳网,深圳最好的本地论坛     深圳商铺写字楼二手房     深圳网广告位招租
全民云计算 云主机低至2折
2222222222.jpg
潮商广场销售现场。

晶报讯(记者 李果/文、图)要买房竟然要成立一个空壳公司,而且再转手时对方要全款购买公司股份,这样的房子你敢买吗?


日前,有市民报料称,位于坪山新区的潮商广场疑似存在捂盘惜售,而且协助市民成立空壳公司购房的行为。记者接报后,于3日下午来到了位于坪山新区坪山街道中山大道路北面的潮商广场。大厅里只有几位市民在询问,销售人员看到有人到场也并不热情。


此前有消息称,要成为潮商广场的业主首先得要成立公司做“老板”。销售人员表示,注册公司所需的成本均由开发商方面负担,购房市民只需要支付2万元定金,并在接下来配合财务公司将公司注册成立,就可以将首付款打入新注册的公司。现场,银行还能提供首付三成以后的贷款,但贷款要10年付清,土地使用年限也只有40年,从2013年12月23日开始计算。


销售人员在接待记者时表示,潮商广场首推105套,目前已经基本卖光,可以选择的户型不多。但记者从市规土委的官网上查询到,潮商广场的预售许可证是5月26日批复下来,批售面积为80028.74平方米,包括商业131套,办公687套。根据规定,预售许可证下来后10日内要销售,而开发商仅推出其中的一百多套,此行为是否属于捂盘?现场的工作人员没有予以回答。


随后,记者在售楼现场看到潮商广场的一则公告指出,该项目的租售对象要满足注册地在深圳,所从事领域属于生物、新能源、互联网、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等6类战略性新兴产业范围的企业。而已经或打算购买的“企业主”是否符合这样的条件?曾注册过公司的陈先生更指出,首次买家还能通过开发商办理贷款,但第二手企业主则需要全款收购公司,才能把产业过户,两三百万的流动资金谁能轻易拿出来,这不就成为难以交易的“巨坑”?


记者将就以上问题继续向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进行了解,以解除市民心中疑虑。


(晶报)


免责声明:深圳网不承担任何由内容提供商提供的信息所引起的争议和法律责任! 本文地址:https://www.szaima.com/thread-3266-1-1.html 上一篇: 深圳龙华新区首推大学区学位公开抽签 下一篇: 高考期间有大到暴雨 外出时应注意携带雨具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提醒:请严格遵守本站规则,禁止广告!否则封号处理!!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2 下一条

深圳网广告位招租
广告位招租
广告位招租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