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七人犯罪集团”栽赃陷害枉法裁判共和国退役军人

[复制链接] 0
回复
525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3-5-17 15:00: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深圳网广告位招租:点击联系     深圳网广告位招租     深圳网,深圳最好的本地论坛     深圳商铺写字楼二手房     深圳网广告位招租
全民云计算 云主机低至2折
  江苏省宿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宿公交认字{2018}第20180027号显示:“2017年11月24日21时32分,仲其凯驾驶苏NMB759号小型轿车沿为民路从东向西行驶至嘉汇御景园南门向西7米处时,撞到电瓶车和人。”

  作出此认定书的两名交警是:宿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大队及交警蔡东雨、李亮。目前这两人都已调离事故大队。李亮于2018年就调到高速公路三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并于2021年5月20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截至2023年5月也没有在此看到能反映“事故”的有关视频、照片等。纯属无中生有,栽赃陷害。相反,他们却拿着嘉汇御景园小区南门向东约200米处的所谓“事故”现场照片去鉴定。即便如此,鉴定结果也无法证明就是本人的车子。一东一西,相差200米左右,移花接木,张冠李戴。

  而且,蔡东雨、李亮在提取物证时没有通知我到场,也没有本人签字,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违法作为见证人,有的根本就没有见证人。提取重要物证也是蔡东雨找我7次谈话唯一一次没叫我到场的,且是车子在事故大队停车场停了近一个月才提取的物证。为什么?

  蔡东雨、李亮栽赃陷害,错误认定,导致本人被多次非法拘禁,逼供诱供,导致我抑郁症加重,身体多病等。在看守所,不认不给钱就不让我出来,被逼给了37万多(宿迁公安变相纵容所谓的受伤人家庭敲诈勒索)。且所认地点距离事故认定书地点相差约300米,至今也没有看到他们所说的我撞到的所谓的电动车和人,荒唐至极。本人写下万言书,揭露宿迁公安刑讯逼供全过程。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采取强制措施要在5日内以司法文书形式通知到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委托人,宿迁公安至今也没有做到,不是土匪强盗还能是什么。有关规定还指出,对违反此规定造成一定影响的,对办案人员可以公诉。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检察院仇征监督失职,宿城区人民法院王俊玲,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冯莉、戴建军、高峰枉法裁判,导致我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留下多病痛,常年痛苦煎熬,居无定所,无法生活,无法工作。

  据不完全了解,宿城区法院王俊玲已调至经开区法庭,冯莉已从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调整到宿豫区人民法院任院长!

  宿迁公检法开始错,接着错,步步错,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枉法裁判,抱团腐败,践踏了法律,没有了人性,充分体现出强盗作风,土匪行径,不仅给我带来非常严重伤害,更严重败坏了党和政府形象,非常缺德,且屡教不改!臭名昭著!

  请宿迁市副市长、公安局长朱荣,宿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加云,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衡阳重视。

  请宿迁市委书记陈忠伟、代市长刘浩、政法委书记刘海红重视。

  请江苏省委书记信长星、省长许昆林、省委政法委书记刘建洋等关注。

  请全国人民支持,全媒体曝光。谢谢!

  

  

  

  公安部长王小洪家乡福州部队退役军人

  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前记者仲其凯

  联系电话:13905249916

  2023年5月17日

免责声明:深圳网不承担任何由内容提供商提供的信息所引起的争议和法律责任! 本贴地址:https://www.szaima.com/thread-344518-1-1.html 上篇帖子: 云南省昭阳区故意毁坏耕地未如实查处 下篇帖子: 上海市信息化企业家协会换届大会成功举办 信也科技CEO斩获两项荣誉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2 下一条

深圳网广告位招租
广告位招租
广告位招租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