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行业增长迅猛,深圳拟推动设立金融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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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15 15:35: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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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深圳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公布,部署深圳市各改革专项小组推进实施各领域改革任务9大类40项。其中,在民主与法治改革领域,深圳将推动设立金融法院。

  从2018年至今,深圳已3次提及设立深圳金融法院。去年5月,深圳市中级法院发布的《深圳法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规划(2018—2019)》提及,在深圳地区设立金融法院,集中管辖金融案件。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深圳市市长陈如桂审议“两高”报告时,也建议支持在深圳设立金融法院,营造更加完善、高效、良好的金融法治环境。

  目前,全国首家金融法院已经在上海设立。金融业是深圳纳税第一的产业,贡献已超制造业,具备设立金融法院的基础和需求。业内人士表示,深圳设立金融法院,可以进一步探索金融案件的跨区域集中管辖制度,提升法院的审判专业化水平。

  金融业已成深圳第一纳税产业

  2017年8月,保千里公司因提供虚假协议、虚增评估值,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该公司股票在当时创下深沪两市连续28个跌停记录,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大批投资者陆续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千里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赔偿损失,该系列案被评为“深圳法院2018年十大社会关注案件”之一。截至2018年12月底,深圳中院先后受理该系列案1083件,标的额达2.4亿元,已判决保千里公司等赔偿投资者损失4200余万元。

  深圳作为境内两大证券交易所的所在地,是国内金融业门类最全、机构最多的城市之一,金融产业是深圳的支柱产业和重要财政来源。数据显示,2018年,深圳金融业实现增加值3067.21亿元,同比增长3.6%,占GDP比重12.7%;金融业实现税收(不含海关代征和证券交易印花税)1314.8亿元,同比增长17.5%,占深圳总税收的22.37%,金融业对深圳税收的贡献超过制造业(20.30%),成为深圳纳税第一的产业。

  目前,深圳持牌金融机构总数465家,其中法人金融机构总数196家,证券公司总资产位居全国第二仅次于上海,上市公司总市值仅次于北京,保险法人机构数量位居全国第三、总资产位居全国第二;代表性金融本土企业包括中国平安、招商银行等纷纷进入世界500强,拥有福田、罗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等金融业集聚区。

  金融业发达,金融主体多、创新多,让深圳成为金融纠纷的高发地。从案件情况来看,2018年,深圳法院审结借款、保险、证券等金融纠纷案件达3.2万余件,涉及金额335.9亿元,依法惩处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金融犯罪案件316件。而2017年深圳法院审结的金融纠纷案件为30369件,2018年与之相比增加2000件左右。

  “近年来,金融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互联网金融、私募投资等金融企业规模庞大,目前深圳正在经营的P2P网贷企业1万多家,泛私募投资企业23万家,涉众型矛盾纠纷以及违法犯罪案件多发、易发,金融风险防范需求凸显,对专业化金融审判提出新的要求和挑战。”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深交所总经理王建军等多名在深全国人大代表联合建议在深圳探索设立金融法院,完善金融审判体系,助力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建设。

  代表们表示,在深圳设立金融法院,有利于借助专业化审判的优势,发挥司法裁判对金融市场的指引、规制和预警作用,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更好地规范金融创新工作,服务金融业稳定健康发展。

  以专业化审判护航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在深圳金融法庭成立时,深圳中院就表示,适时跨区域受理金融案件,实行司法管辖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是进一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切实减少地方保护、平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树立法律权威的有益探索,这也为深圳设立金融法院,集中管辖金融案件奠定了基础。

  目前,深圳法院在跨区域管辖方面有两大探索:一是在盐田法院试点一审行政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制度;二是在前海法院试点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集中管辖制度。

  广东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金焰认为,在基层法院,不少金融案件和一般的民商事案件没有过多区分,成立专门的金融法院作为基层法院,对深圳各区的金融案件资源形成集中管辖,对于法官审判的专业化程度会有较大的提升。

  “了解很多金融产品需要专业知识。”金焰表示,与此前深圳法院的跨区域集中管辖改革相比,设立金融法院并非简单把相关案件集中,而更需要专业的人员配套和审判专业度提升。在司法体制改革方面,盐田法院和前海法院的跨区域管辖改革试点,更多解决了全市司法资源调配的问题,而专业化建设应是未来的发展方向。

  王建军认为,在深圳设立金融法院探索金融案件集中管辖,有利于充分发挥金融审判专业化优势,推进金融审判体制机制改革,统一金融案件裁判标准,进一步提高金融审判质量效率。

  推进金融案件集中管辖与专业化审判,深圳此前也有相应探索,在中级法院层面,深圳成立金融法庭,管辖深圳市辖区内除基层法院管辖范围之外的第一审民商事金融案件、不服基层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民商事金融案件的上诉案件;在基层法院方面,福田法院在全国首家成立互联网与金融审判庭,探索互联网和金融案件的集中专业化审理。

  “深圳金融法庭实行专业法官集中管理,有助于形成高手、能手、熟手均衡分布,新老法官交替传承,老中青相互配合的专业人才梯队,是打造成熟稳定、高度专业的金融审判队伍,形成专业审判人才高地。”深圳中院相关负责人说。

  福田区是深圳的金融核心区,也是中国三大金融聚集区之一。2015年—2017年,福田法院受理互联网和金融类案件数达44000多件。“在改革之前,原有的互联网和金融案件分散在不同的审判庭,容易造成审判不专业、裁判标准不一的问题。”福田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丁健表示,针对互联网和金融案件高度专业性,福田法院打破原民商事、刑事案件分别审理的格局,统一由互联网和金融审判庭审理,有利于统一司法裁判标准,为互联网和金融产业建立高效、立体的司法保障体系。

  随着金融领域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专业化审判对于金融创新的促进也有着显而易见的作用。深圳中院表示,金融市场的发展需要金融创新,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的激发需要良好的、较为宽松的法治环境,深圳金融法庭创造性地解决金融改革带来的新问题,以司法裁判的形式鼓励和保护各类金融改革创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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