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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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8 19:44: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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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已经2009年1月14日国务院第46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以下为关于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定义的修改条例。   第三十五、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增加一项作为第八项:“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   请关注无轨火车http://www.zbaol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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