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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2.6万买下的司法竞拍车竟已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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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28 10: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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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深圳周女士通过淘宝司法竞拍,花2.6万余元竞拍深圳市中院拍下一辆带增量指标的松花江牌小汽车,没想到,去办手续时发现车“锁定报废”,无法过户。

钱都付清才知道“车辆已锁定报废”

周女士和丈夫田先生在深圳中院的司法竞拍页面看到,车牌号为粤BE9H34的松花江牌小汽车,起拍价是25358元,增价幅度500元,保证金2500元。竞拍页面有注明,拍卖物有违章记录四宗,需向交警部门缴纳违章罚款人民币1310元及滞纳金,上述费用须由买受人自行处理。3月28日,周女士在该司法拍卖项目公开竞价中,以26858元最高价胜出。

这辆车由周女士拍下,付清成交价款。“我们打算将这辆车过户后申请报废,然后拿到更新指标就可以买新车了。”田先生这么想着,便在4月30日买了一辆奥迪车,准备手续办完后提车使用。

办理相关手续后,田先生夫妇从扣车场领到了车辆。田先生了解到,要办理过户,先要代替原车主补办该车的登记证、行驶证,而且办理登记证时,车辆必须到车管所现场办理。

在支付了2000元左右的修理费之后,这辆松花江牌小汽车仍无法修理完好上路。直到5月12日,田先生他们在车管所系统中查到,这辆车已经达到报废标准。据田先生提供的相关截图,南都记者看到,机动车状态一栏显示的“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检验日期是2012年4月16日。

田先生说,他们将这一情况告知了深圳中院执行法官,法官表示将与有关部门协调。6月初,法官通知可以办理过户事宜,让去车管所了解情况。他们去车管所咨询了多个窗口,得到的回复都是“车辆已锁定报废,无法办理”。

深圳市交委:多次与法院、交警沟通协调

6月22日、29日,田先生向深圳市交委分别进行了信访,但得到的回复是:“周女士的指标已正常发放,车辆过户问题及拍卖车辆登记问题不再我单位负责范围之内。”

这边过户办不了,那边田先生夫妇又接到松花江牌小汽车因施工需要转移的通知。前前后后,两辆车的保管费用花了1000余元,修车花了2000多,多次办理手续无果,耽误时间精力。田先生希望,相关部门能在一个月之内协助完成车辆过户事宜,并由相关部门赔偿合理损失。

7月26日,深圳市交委回应:上述粤BE9H34小汽车因涉嫌非法营运于2013年1月20日被我单位依法查扣。其后,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对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违法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受理裁定准予执行后,对该涉案车辆进行了司法扣押、价值评估、司法拍卖。对于司法拍卖车辆的过户问题,我单位多次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交警局等有关单位沟通协调,并已专文函请市交警局协助解决车辆过户问题,目前有关工作正在开展中。

7月21日,南都记者就此事向深圳中院发去采访函,暂无回应。

广西男子拍下报废车可退新闻链接

7月17日,《南国早报》报道,一卢姓男子在广西防城港市防城港区法院拍卖买到一辆被强制报废的皇冠小轿车,无法办理过户手续。7月19日,防城港区法院回应,对法院工作人员工作作风不严谨,造成当事人卢某竞拍成功后车辆不能过户表示歉意。经过协商,卢某同意法院提出的处理意见,卢某将车辆返还给法院,法院退回车价款和拍卖佣金,并由法院支付修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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