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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餐馆内抽烟 两市民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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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0 10:57: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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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5月份餐饮服务场所控烟执法督查行动于5月8日正式打响。罗湖区成为了此次控烟执法督查的第一站。执法人员突击检查了罗湖区凤凰路凤山大厦附近餐饮服务场所。检查过程中,两家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的经营场所被警告处理,两名违反条例规定的深圳市民被口头教育及开具罚单。

  控烟执法督查行动7点准时开始,督查人员随机抽查凤凰凤山大厦附近餐饮服务场所控烟情况。这个点刚好是市民用餐的高峰期,对于执法人员的突然“杀到”,餐馆工作人员及用餐者都感到有些诧异有些紧张,目光一直追随着执法人员。执法人员以最快的速度,最尖锐的眼睛巡查餐馆的每一个角落。突击检查的前两家餐馆:香港新发烧腊餐馆(黄贝岭店)和巴蜀风都未发现有人抽烟,整体情况良好。

  正当大家都对抽查结果感到满意时。突然间,前方一个叼着一支香烟的黑色背影引起了执法人员的注意。执法人员立马上前制止并进行惩戒教育。记者发现,在这位先生的餐桌上摆放着香烟和打火机。面对执法人员到来,这位先生懵住了,他连忙说:“自己是第一次(犯错)。”吸烟者最终接受教育以及50元处罚。

  从5月8日至31日,深圳将组织开展一次全市餐饮服务场所控烟督查行动,10区共10次。行动由市控烟办、市市场监管委、各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健促中心、市控烟协会联合执法,督查行动现场查处违法案例,曝光违法吸烟者、控烟不力的场所管理者和经营者、执法不力的相关部门,最高罚款可达3万元。

  (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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