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周伟涵 日前,罗湖区公安分局机训大队工作人员张某甲涉嫌诈骗被龙岗检察院提起公诉。据介绍,张某甲多次以介绍工作为名骗取他人“介绍费”,并以帮忙要账、介绍工作、借钱办丧事、垫付医疗费等理由,先后共计骗取受害人286300元。
南都记者获悉,被告人张某甲在没有为他人介绍工作能力的情况下,却以介绍工作等各种理由,先后诈骗了邓某标、叶某洋、陈某茵、彭某光、蒋某正五人共计人民币286300元,全部用于自己挥霍。
据知情人透露,嫌疑人张某甲出生于1992年,高中学历,是河源紫金县人,因涉嫌诈骗罪,今年2月16日被警方刑事拘留;因涉嫌犯有诈骗罪,经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目前,该案已经提起公诉。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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