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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 7月4日起全面开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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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9 11:33: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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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深圳交警开展安全带整治行动,对于前排驾驶人和乘客不系安全带的,从6月27日已经开始处罚。经过一个星期的过渡期以后,7月4日起全面开罚,对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一律予以提示和警告处罚。


昨日,交警部门详细解释了此次行动执法处罚标准:没有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在高速公路上的所有车辆,将被处罚500元;在快速路上对重点车处罚500元;在主干道,对重点车处罚200元;在其他道路上,前排不系安全带处罚200元,后排不系警告/处罚200元。


与此同时,交警部门表示,在任何道路的任何车辆都可能被交警或电子警察查处,特别是广大私家车车主,不要抱着不在重点车范围的侥幸心理,知法犯法,应当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乘客不系安全带为何只处罚司机,不少市民觉得不理解。市交警局法制科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规定,驾驶人有义务在乘车前告诉乘客,不能在乘客未系安全带的情况下驾驶车辆,法律责任是在司机这一方,所以处罚司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处罚乘客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乘客非法拦车、干扰司机驾驶、驾驶过程中有危险行为等,除此之外,处罚都是针对驾驶人的。”


处罚规定一出,不少市民认为,孕妇并不方便系安全带。昨日,交警部门回应称,对于孕妇或抱婴乘客无法系安全带的情况,交警在路面查处中会人性化执法,警告放行。为了安全,交警建议孕妇乘坐可以调整安全带位置系好,对于4岁以下儿童应乘坐儿童座椅,12岁以下儿童不得乘坐前排,需系好安全带。


与此同时,市民不得以安全带缺损为理由不系安全带。安全带属于机动车安全设施,发现损坏应当及时修理。交警在执法中,发现对驾驶安全带缺损的车辆上路行驶,将被认定为“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机动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对驾驶人处1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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