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首条现代有轨电车龙华试验线将于2017年3月底试运营。6月15日,记者从深圳市法制办获悉,由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起草的《深圳市现代有轨电车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以下简称“办法”)于7月11日前公开征集意见。根据“办法”,深圳将仅对有轨电车进行备案管理,不核发牌照,但要求上路前必须购买相应保险,否则将被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据悉,该“办法”试行期暂定为2年。
设立事故赔偿专用资金
深圳市交委称,我国上海、香港、天津、沈阳、苏州、南京、广州等城市均已开通运营现代有轨电车。2012年深圳启动了相关规划并确定在龙华新区率先试验,龙岗、坪山、宝安等区目前也已开始规划。但由于现代有轨电车是深圳交通系统中的新生事物,兼具城市轨道交通和地面常规公交的运营特点,而国家和广东省尚无专门的管理法规和规章,因此将以市政府规章的形式制定该“办法”。对有轨电车驾驶资格、车辆保险和牌照管理以及优先通行权的规定则是此次立法的重中之重。
“有轨电车将被明确作为机动车,驾驶人员必须按规定考取相应资格的驾照。但有轨电车又不同于一般的机动车辆,交通管理部门不具备对其进行年审和检验的技术条件,因此参照其它城市做法,仅对其进行备案管理,不核发牌照。”但该委表示,将要求车辆上路前必须购买相应保险。“运营单位应为有轨电车车辆购买保险,设立事故赔偿专用资金,以降低运营风险、完善运营事故处理机制。”
安全管理也是“办法”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之一。市交委称,与城市公共汽车不同,有轨电车车站、轨道、路基、供电等设施设备固定在线路上,很容易受到其它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因此,借鉴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区的概念,沿线设置设施设备外侧10米范围的安全管理区。
有轨电车票价实行政府定价
市交委称,将为有轨电车设置专用车道,在平面交叉路口还将设置有轨电车专用信号灯、停止线和有轨电车车道线。正常运营时,有轨电车要在双轨、双向路段右侧行驶。在有轨电车专用车道和非专用车道上行驶的最高车速,分别不得超过每小时70公里和60公里。除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有轨电车工程施工车辆外,其他机动车不得擅自在有轨电车专用车道上行驶。而在非专用车道,有轨电车享有优先通行权。
此外,有轨电车票价将实行政府定价,运营单位不得擅自提高票价或降低优惠。有轨电车因故不能正常运营的,乘客有权要求运营单位提供接驳换乘或按照票价退还票款。
“运营单位应当建立投诉受理制度,在车站、列车内明显位置公布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和本单位投诉建议受理电话和电子邮箱,并自受理投诉建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未按照规定处理乘客投诉的,将被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不过,“办法”强调,精神障碍患者、学龄前儿童进站及乘车,应由其监护人陪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有危及他人健康的传染病患者及其他对公共安全有危害的人,不得进站及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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