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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市人居委发布了《2016年第一季度环境状况公报》 ,2016年第一季度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良好水平,空气质量达到Ⅰ级(优)和Ⅱ级(良)的天数共计87天,位于全国第六。
公报显示,2016年第一季度全市环境空气质量AQI范围在29~115之间,环境空气质量达到Ⅰ级(优)的天数为40天,比上年同期增加17天,位于全国第六。Ⅱ级(良)的天数为47天,比上年同期减少8天;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优良的天数合计为87天,占总有效天数(88天)的98.9%,比上年同期上升4.9个百分点。酸雨频率为53.1%,比上年同期下降10.9个百分点,酸雨污染有所减轻,全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与上年同期持平。
一季度全市共审批建设项目1298项,处罚环境违法案件264宗,罚款总金额2375.5万元,对2家企业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对5家企业实施查封、扣押,对24家企业实施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移送行政拘留案件21宗,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5宗。其中,茅洲河流域环境监管执法行动共处罚环境违法案件106宗,处罚金额913.5万元。全市被处以10万元以上罚款的环境违法案件共有106宗。其中建设项目环境违法类100宗,分别被处以10万~50万元不等罚款。其中深圳市耳关兴五金有限公司、深圳市圣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永科五金塑胶有限公司等情节较重5家企业分别被处以50万元罚款。
(深圳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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