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注定要成为中国房地产发展史上重要的一天。
上午,上海出台了“史上最严厉”的调控措施。
在上海刺激下,深圳有关方面紧急开会,讨论调控措施。从3月25日下午就有消息传出,说有关文件正在被高层讨论,将在晚上6点左右公布。但一直拖到晚上11点,这份文件才正式对外宣布。
简而言之,深圳的调控措施有两大看点:第一,把非户籍人口购房的缴纳社保年限从1年延长到3年;第二,首套房已经结清的情况下购买二套房,首付从3成提高到4成。
这份文件全文如下: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
深府办〔2016〕1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对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的要求,推进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完善我市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多渠道增加住房供应
加大住房供应力度,通过增加居住用地供应、盘活闲置土地、加大城市更新和棚户区改造力度,从供给侧加快住房有效供应,平衡供求关系。
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十三五”期间全市筹集建设40万套、有效供应35万套人才安居和保障性住房,进一步完善多渠道、分层次、广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
三、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且近2年内无住房贷款记录的,贷款首付比例仍继续执行最低3成;对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但近2年内有住房贷款记录的或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但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执行最低4成。
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监局指导各商业银行分类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各商业银行应严格执行并进一步加强住房信贷风险控制。
四、完善购房政策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2套住房;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3年及以上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购房时间的认定,以在本市房地产主管部门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的时间为准。
五、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加强全市房地产行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推动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经营。推动全市诚信信息联网,形成监管合力,实现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的联动。坚决依法打击和查处虚假“日光盘”、“捂盘惜售”、“阴阳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经营行为。
六、加强房地产金融风险防控
结合前期全市首付贷风险排查情况,继续开展全市金融风险排查和专项整治,严禁互联网金融企业、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从事首付贷、众筹购房、过桥贷等金融杠杆配资业务。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自律功能,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小额贷款公司等规范经营。商业银行应加强对购房首付款的来源核查。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市政府办公厅
2016年3月25日
本号点评如下:
1、整体而言,深圳出台的新政比上海显得温柔一些。上海将社保年限延长到了5年(目前北京是5年,广州是3年),深圳延长到了3年。二套房首付,深圳是4成(首套房结清)和7成(首套房未结清),而上海是5成(首套房结清)和7成(首套房未结清)。但有一点深圳比较严格:无房户,此前两年有过房贷记录,首套房也要首付4成。
2、在北上广深四大城市里,深圳户口是最容易得到的,而北京和上海是最难的。所以,当这项政策出来后,有网友调侃:想在深圳买房,等不及3年社保,就迁户口吧。
3、但深圳还有一个已经正式公布,但不知道能否落实的大招,这一招堪称杀手锏:5年内减少2亿平方米的违法建筑面积。也就是说,每年减少4000万平方米。减少违法建筑,拆除肯定不是主要办法,城市更新也不是,只能是给某种出路。当然,这需要国家给特殊政策。如果这项政策落实,深圳的调控力度将远远超过上海。
4、深圳紧急出招,恐怕不仅仅是深圳房价涨幅过大,不能太落后于上海。近期美元走势的变化,以及国家对楼市隐藏的金融风险的高度重视,才是问题的关键。
5、在深圳上海出招之后,一线城市楼市和部分强二线城市(比如苏州、南京)风向突变,市场将展开一轮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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