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钱袋子就抓住了小区事务的根本。但小区业委会参与小区财务共管,能不能干得了、会不会耽误事、是不是乱揽权,是业主们普遍关心的问题。
6月27日,第25期深圳业主论坛走进福田区图书馆,借助福田区委宣传部、区文体中心主办的“大家讲坛”,聚焦“阳光下的业委会”,“敏感小区”就小区财务共管与全市业主代表进行了分享。
只有财务共管,才有共赢
小区财务共管是否合理合法?物业服务“酬金制”盈亏归业主,收支相应由业主做主,是业界共识;“包干制”如果合同没有约定,企业可以拒绝审计、拒绝透明,但相应涨费也难以获得业主支持。不少小区包干制合同已约定物业须接受业主审计,人员编制、收支预算须经业委会审批。
而且物业合同本质是集体合同:业主入伙时表面上与物业分别签订合同,但即使不满服务质量,也不能自行“降价”或“拒缴”。物业服务是否“质价相符”、是否调价,只能由业主大会决定。没有业委会参与财务共管,就难以形成业主大会集体行动。
如果不进行财务等诸多事项共同管理,物业企业自行其是,只会陷入“费用低——服务差”的恶性循环,双方矛盾累积激化,一旦审计就问题一大堆,最终双方决裂,难以共赢。
财务监管、账户共管与分管
现实中,业主们更关心三个问题:业委会与物业共管财务,有没有能力?会不会误事?是不是揽权?
深圳各小区已经形成多种操作模式。
首先是最普遍的软约束“财务监管”模式,以万科天景花园为代表:业委会没有独立账户,但物业企业接受业委会主导,将预算内外收支提前报业委会审批。
其次是硬约束“账户共管”3种模式:雍翠豪园以业委会账户为核心,天然居以物业账户为核心,所有支出须双方印鉴齐备。长城二花园则由业委会和物业分掌会计和出纳,两人印鉴齐备才能花钱。
第三是硬约束“账户分管”2种模式:物业费企业“包干”,公共收益(停车费、广告场租等)进业委会账户,但后者对前者进行补贴。景洲大厦每年定额补贴60万元,蔚蓝海岸两小区则约定补贴比例。
共管根本:透明+监督+协商
财务共管的成败关键,在于业委会透明操作、谨守监督定位、与物业充分协商,还要有应急机制。
首先是对业主公开透明。成立已24年的天景花园业委会备受业主信任,4年前物业费调至多层住宅1.9元,业委会与192户业主沟通了一年,才实现“质价相符”。网络、QQ、微信等技术都能提升透明程度,降低沟通成本。
其次,业委会要谨守监督定位,与物业共同解决问题,而不能“无知者无畏”,更不是抛开物业自己主导工程招标。天然居所有收支申请提前上网,每月定时定点联席会议审核。业委会每月通告都对物业公开纠错、批评,随后联手解决问题。共管之初,首先减少了物业关联企业外包合同支出,随后联合呼吁业主缴费,共同削减“跑冒滴漏”。例如通过半年督查,临时停车费从每月1200元变成2.5万元。双方还约定办公用品无特别理由,都须从天猫京东公开网购。
再次,包干制小区业委会与物业分管账户,按什么标准补贴物业,是项高难度工作,只能由双方充分协商。实践中景洲大厦、蔚蓝海岸除明确盈亏物业承担外,与酬金制监管相差无几。
最后,财务共管一方缺位怎么办,也要提前约定。长城二花园约定业委会缺位由监事会代行职责。天然居约定业委会审批时限,超期则物业提议自动生效。
■点评
业委会自律,不能靠道德而要靠制度
“业委会自律,不能靠道德,而要靠制度。”雍翠豪园所有收入进入业委会共管账户,业委会主任吴祥志在深圳业主论坛分享说。
雍翠豪园第四届7名委员选举主任,新任委员吴祥志以4票当选。业委会随后发现前任一系列违规操作:违反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未获业主授权擅支10万元“律师费”;与物业擅签收入分配“补充协议”造成重大损失,此外物业23万元代收现金没进共管账户;业主监事会被抛诸脑后,完全失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竟规定秘书有责任“保密”,“那肯定是不想大家监督他。”
“最好的制度就是公开透明,让委员、主任与业主拥有同等的知情权。”吴祥志总结,业委会自律要靠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用制度来自控,对于秘书“保密”条款一定要再开业主大会废止。
对于物业违规的情况,业委会明确“要么改正,要么退出”,通过谈判而非诉讼弥补了业主损失。
【论坛速递】
业委会工作,第一步先摸清家底,财产多少;第二步审查这些钱怎么花的,有没有剩,该不该拿;第三步跟物业谈,定合同,亲兄弟、明算账,一笔笔的钱全要在监督下面花;第四步还要善待物业。这样一个小区才能搞好。
——南天一花园业委会主任 范国振
从康桥花园业委会选举过程看,如果政府不主动做工作,一定会越来越乱,最终兜底的还是政府。所以第一要主动作为、敢于担当;第二要工作严谨、注重细节;第三要公平公正、取信于民;第四,最重要的一点,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
——南湾街道康乐社区工作站站长 易向东
权力不可任性,要关进笼子里,钥匙拿在谁手里?不管是业委会还是物业公司掌握小区权力,都要关进笼子里,钥匙更要拿在全体业主手里,而不是拿在自己手里想进就进、想出就出。
——深圳市人大代表 杨勤
深圳物业管理发展遇到的瓶颈,正是业主主体缺位:一种是公共事务乏人问津;另一种是业委会责任心不强、水平不高或操作见不得光。提高业委会成立率、打造阳光下的业委会,就是我们的重要使命。
——深圳市住建局物业监管处处长 肖琳
业主组织和物业企业是买卖双方,前者不完善且弱小,成为乱象根源。从政府监管讲,物业类投诉已成前几名。如果说业委会是鸟窝、委员是鸟,那就有必要选出好鸟,把不好的赶出鸟窝。
——《住宅与房地产》社长 李子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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