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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 15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出通知,推出6项措施,包括一二套房应贷尽贷、可贷额余额从12倍提高到14倍、扩大公积金贷款范围、加快商转公办理、缩短公积金贷款时限、商业银行要做好公积金组合贷服务等。通知意在提高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发展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据介绍,将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中的职工账户余额倍数从现行的12倍调高至14倍,能够有效提高缴存职工的公积金平均贷款额度,对缴存职工的惠及面更广。经测算,账户倍数提高后,缴存职工的平均贷款额度将有所增加。
按照通知中的措施,对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消费支持力度更大。当前,深圳缴存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普遍较低,通过提高可贷额度计算中的账户余额倍数,可以让更多的中低收入家庭较短时间内享受到更多的公积金贷款,这也符合公积金制度对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消费具有一定倾斜政策的保障性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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