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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前海法院首次开庭,图为开庭现场。
成立仅2个多月,深圳前海法院于4月8日开庭审理首宗案件。作为综合改革示范法院,前海法院以全新模式容纳多项全国司法改革试点。在跨行政区划审理案件的创新实践下,一起涉港合同纠纷成为前海第一案,案件从立案到开庭历时不到1个月,前海法院副院长闻长智作为审判长主持案件审理,法庭现场控辩双方均面对法官而坐,让整体布局充满“国际味”。
探索跨行政区划案件管辖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最高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关于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8日审理的涉港商事案件中,原告与案外人均为注册在香港的企业法人,被告为深圳市南山区居民,这也成为前海法院落实其创新管辖制度的首次“试水”。
该案受理时即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根据前海法院制定的全国首个《民商事案件立案登记工作规程》,本案原告于3月初在诉讼服务中心申请立案,并即时办理登记立案,发出立案通知书,依托信息化平台随机分案后,直接对接主审法官,诉讼效率明显。
取消了传统法院中的审判业务庭,前海法院却在庭审前新增了庭前会议。证据交换、案件前期争议焦点确定、无争议事实的确定等工作均在庭前完成,开庭期间审判长可以直接就核心问题展开案件审理,实践了以庭审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办案效率和质量均得到提升。
审判团队是前海法院的核心架构,主持审理第一案的是前海法院副院长闻长智,未来院领导作为法官的角色执法办案将成为“常态”和“规范”,充分发挥院领导带头办案的示范引导作用。
“院长亲自主审,是解决审判权运行机制去行政化的创新举措。”旁听庭审的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黄亚英认为,过去院领导主要通过案件汇报、层层审批来了解和指导办案,“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传统架构既不符合办案规律,又让司法庭审披上浓厚的行政化色彩。前海法院首宗案件由副院长主持审理,真正实现了审判合一。
此外,法庭创新布局也引起旁听席人员注意。记者在庭审现场看到,前海法院在法庭布局上,将原告席与被告席平行横向设立,共同面向审判席,颇有“国际味”。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样突出了原被告双方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也有利于减少当事人之间的对抗,营造当事人主动消除争议、化解矛盾的氛围,推动实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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