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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在景田片区,工作人员对没有按规定停放的车辆进行登记警告。 深圳特区报记者 何龙 摄
昨天,原特区内1.2万个路边停车位开始收费,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四个区路面免费停车时代结束,市民使用路边停车泊位需在5分钟内缴费购买停车时间。记者昨日采访发现,大多数车主并未按照规定启动缴费。由于适逢元旦假期,1月1日到3日交通执法部门仍执行敬告式执法,节后第一个工作日也就是1月4日开始正式执法处罚。
大多数车主并未按照规定启动缴费
我市在原特区内罗湖、福田、南山及盐田4个行政区增设了约1.2万个路边停车位,新增停车位从昨天开始正式实施收费管理。记者昨天到罗湖、福田等地多条道路采访发现,大多数车主并未按照规定启动缴费。
彩田路莲花中学路段设置了20多个路边停车位,因为靠近莲花二村,未正式收费时这个路段的停车位几乎全部被占用。但是昨日记者采访时发现,只有一辆车停放。日常路边停车位极度紧张的景田路、新闻路也存在这种情况,平时一位难求,但是昨天路边仍有不少空余车位。“今天放假,上班的人少了,而且路边停车正式收费,车主也就不会选择在路边停车。”五洲星苑小区的物业管理人员告诉记者。
但罗湖区湖贝路则是另外一种情形,记者看到路边泊位基本上停满了车,部分车主还将车停在泊位外。市民李女士和女儿一起到东门逛街,选择将车停在比较近的湖贝路上,“我知道今天开始收费,也提前安装了宜停车APP,已经交了1个小时的停车费。”市民张先生也将车停在路边,下车后看到泊位边线上标有“收费时间7:30-21:00”字样便改了主意,“我不知道怎么缴费,为了防止被贴罚单,还是去专门的停车场吧。”
元旦假期路边违停仍敬告式执法
在罗湖区湖贝路上,记者看到一位车主左前车门上贴了一张“违法停车警告书”,上面显示这辆车在早上9时5分被发现在湖贝路上违停,被处罚的理由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及《深圳经济特区道路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49条”。在福田区景田路上,一辆小汽车也被贴了“违法停车警告书”,违法事项是《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第30条第2款:“未按照规定启动缴费程序”。正在景田路查处违法的巡查员告诉记者,正式收费首日发现很多车主并没有按照规定缴费。
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原定于1月1日正式开始路边停车执法,“但是适逢假期,如果在新年第一天收到500元的罚单,车主市民心里会很不舒服,所以我们将正式执法的时间推迟到节后工作日第一天,也就是1月4日。”据了解,敬告式执法是指执法人员会在违停车辆上张贴“违法停车警告书”,并且登记在案,但是不会进行经济处罚和扣分。
“我们在四个片区试点时也发现,一开始很多车主没有按规定启动缴费,一是部分人还不知道路边收费、还没有注册路边停车账户,二是很多人存在侥幸心理、逃避巡查人员执法。但是随着我们正式执法的陆续实施,这种行为会逐步减少。”市道交中心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赶快注册路边停车账号并了解停车缴费流程,以免正式执法后因为没有按时缴费而被处罚。
相关资料
记者从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务中心获悉,截至昨日17时,路边停车账户注册用户累计达到222967个(其中元旦当天注册4529人次),全市路边临时停车泊位占用5323个,占用比例为44%。昨日现场执法巡管人员共490人,泊位内违停警告取证1273宗,泊位外违停取证916宗,发放操作手册9300份,温馨提示56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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