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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注册医师可全市多点执业
《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征求意见稿)》取消医生第一执业地点限制
昨天上午,市人大、市卫计委召开《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立法情况介绍会,就《征求意见稿》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解读。
名医来深行医手续大大简化
医师多点执业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根据国家和省的政策,医生多点执业必须经过所属单位(第一执业地点)的审批,而且还需要所属单位和新增执业单位签协议,这无形中设置了一道厚厚的“玻璃门”。尽管2010年12月市卫人委出台政策,医院不能拒绝自己管理的医生多点执业,而且也不用两家单位签协议,但还是要经原单位批准,这让“玻璃门”难以推开。
医生多点执业制度也写进了《征求意见稿》。对于本市的医生,《征求意见稿》规定:在深圳执业的医师,应当向深圳市医师协会申请办理执业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可在深圳范围内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这就意味着,在深圳注册的医师,执业地点为深圳市,没了第一执业地点的限制,也没有了多点执业地点数量的限制。
为了配合“三名工程”,更好地引进人才,对于外地在深执业的医师,《征求意见稿》也规定,只要是具有副高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称,经深圳市医师协会备案,可在深圳范围内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此规定,大大简化了名医来深行医的手续。
《征求意见稿》也同时规定,医疗机构应当与医师就工作时间、薪酬待遇、发生医疗损害赔偿的法律责任承担、购买医疗责任保险等事项进行书面约定。“从法律的层面上来说,《征求意见稿》给了多点执业法律支持。但是医生能否实现多点执业,还要看医生和医院两个民事主体之间协商约定的情况。”市卫计委有关负责人解读说,“对于多点执业,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存在一些问题,将来卫生行政部门还会出台进一步的细则。但是随着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的推进,多点执业是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大方向,《征求意见稿》也为多点执业解决了法律障碍。”
医生看病将限号保障看病时间
排队时间长,看病时间短是当前一些大医院内就诊的普遍问题,为社会各界广为诟病。为解决这个问题,《征求意见稿》规定,医疗机构应当依据门诊医师类别和专业的特点安排每日接诊患者的人数,保障每位患者的合理就诊时间。
“规定医师接诊量,实际上就是今后医院门诊要实施限号。”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我市各大医院人满为患,很多医院一天的门诊接诊量超过设计接诊量两倍以上,一个医生一天看100多个病人是常有的事。医生长期超负荷工作,不利于自身身体健康,病人的就诊时间也得不到保障,间接造成医患关系紧张。实行门诊限号,对医患双方都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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