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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女ATM误转1万3给陌生人 将对方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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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4 13:39: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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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记者陈乐伟 深圳一市民梁女士在ATM机上转账时,误将一笔上万元的钱转到了陌生人的账户上,后者拒绝返还这笔钱,梁女士最终只好将对方告上法庭。


梁女士今年4月9日到中国建设银行福田区保税支行ATM机处转款,但因操作失误,将13000元转至周先生的账号62×××86,但事后周先生拒不返还梁女士该款项。


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本案中,梁女士确向周先生账号内转入13000元,而周先生的收款账号与梁女士本要转款的账号非常相似(仅尾号两位不同),梁女士主张输错账号有一定的可能性。没有证据显示双方有任何经济往来,而周先生在收到本院文书后,亦未进行答辩或提交任何证据进行反驳,以证明其收取梁女士涉案13000元具有合法依据。综上,法院确认周先生收取梁女士13000元没有合法依据,已构成不当得利,梁女士请求周先生返还该13000元,法院予以支持。如果周先生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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