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版主

光明查违办职员涉违建 被移送纪检部门调查

[复制链接]

1684

主题

7

回帖

5925

积分

金牌会员

积分
5925
发表于 2014-11-14 23:55: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深圳网广告位招租:点击联系     深圳网广告位招租     深圳网,深圳最好的本地论坛     深圳商铺写字楼二手房     深圳网广告位招租
全民云计算 云主机低至2折

《查违办职员涉违建 超期仍未自拆》追踪


光明新区查违办一公职人员涉嫌在小区公共平台入户大堂屋顶违建凉亭,邻居和物业管理处投诉了四五个月,光明办事处查违办也在9月19日限其15天内自行拆除,但未果。


连续两天来,南都对该事件进行了报道,市规划土地监察大队也将涉事凉亭认定为违建,涉事的光明新区查违办职员郝某已自行拆除违建凉亭。光明新区查违办昨日表示,已对郝某予以责令检查公开通报的处理,并移送新区纪检部门进一步调查。


违法搭建的凉亭目前已被拆除


光明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媒体曝光后,大队也收到了市规划土地监察支队发来的复函,明确了郝某搭建的凉亭属于违法建设行为。大队立即对郝某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自行拆除。郝某也当场表示将予以拆除。目前,违法搭建的凉亭已被拆除。


查违办职员涉违建,该如何处理?市查违办相关负责人曾对南都记者表示,早在2010年,市查违办就专门制定了深圳市规划土地监察执法队伍行为“六条禁令”,其中第一条就是严禁包庇、支持、参与违法建设和买卖违法建筑。


南都记者昨日在光明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新区查违办)门口看到,“六条禁令”就挂在查违办进门大厅的白墙上,一进大门就可以看到。


光明新区查违办昨日通报称,目前,新区查违办已根据《深圳市规划土地监察执法队伍行为六条禁令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涉嫌违建的查违办职员郝某予以责令检查公开通报的处理,并移送新区纪检部门进一步调查。



期限内未强拆因郝某提出异议


早在9月19日,光明办事处查违办即向郝某及其妻子下发了《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其15天内自行拆除。对于为何15天限期内未拆除的问题,光明新区查违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书下发后郝某提出异议,认为该加改建行为属于物业管理区域禁止的行为,不属于违建,因此没有自行拆除。


该负责人进一步解释,光明办事处查违办因法律适用问题存疑没有进一步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15天期限内当事人未自行拆除,光明办事处查违办就此案进一步采取措施,但在法律适用上存在不确定情况,故向新区查违办就适用法律、执法权等问题寻求指导。新区查违办向市规划土地监察大队请示寻求相关法律指导。

对于为何自行拆除限期之后没有强行拆除,该负责人表示,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机关事实强制拆除必须满足“当事人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这个条件。而这个期限至少是三月。
免责声明:深圳网不承担任何由内容提供商提供的信息所引起的争议和法律责任! 本文地址:https://www.szaima.com/thread-1124-1-1.html 上一篇: 公积金新政发布满月 “异地互认”是难点 下一篇: 评论:城市化非易事 并非只是简单换换户口本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提醒:请严格遵守本站规则,禁止广告!否则封号处理!!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2 下一条

深圳网广告位招租
广告位招租
广告位招租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