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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3年1月1日起,福建将取消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在服务期限内跨系统就业需要缴纳培养补偿费的规定。从省教育厅昨日转发《关于取消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在服务期限内跨系统就业缴纳培养补偿费的函》中获此消息。 请关注上海劳务外包公司http://www.yudihr.com
据了解,福建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享受有专业奖学金。此前为充分保证中小学教师师资的要求,鼓励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面对农村、面向基层学校就业,福建对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在服务期限内跨系统就业的,收取部分培养补偿费。
省物价部门表示,取消该项收费的原因是福建从2001年起,师范专业毕业生取消计划分配,新教师的补充须经过全省统一的公开招聘考试,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是否能在教育系统内服务不以个人主观意志决定的实际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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