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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于4月初完成IPO材料更新的普陀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却在昨日掀起一场波澜。一切缘起于,中国佛教协会与普陀山旅游公司实控人舟山国资委双方,对“普陀山”名称使用的双双表态。 请关注股票配资http://www.pz21.com.cn/
早于4月初完成IPO材料更新的普陀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却在昨日掀起一场波澜。一切缘起于,中国佛教协会与普陀山旅游公司实控人舟山国资委双方,对“普陀山”名称使用的双双表态。
4月11日,中国佛教协会官网还发表了一篇《谁在将佛教商业化?——普陀山上市的忧思》文章。该文直接指出,以信仰之名“上市”是整个社会的悲哀,对中国民众的社会心理将产生深远影响。
公开资料显示,普陀山与山西五台山、四川峨眉山、安徽九华山并称为中国佛教四大名山。山名中的“普陀”二字,源自佛教《华严经》“Potalaka”(普陀洛迦或补怛洛迦)的音译,该经记载“普陀山”为观自在菩萨(观音菩萨)的住地。
需要指出的是,本次普陀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资产,主要包括旅游客车、旅游索道、旅游客运,以及香品生产销售、旅游商品销售、旅游配套服务等业务,而未涉及景区门票收入。
实际上,九华旅游(603199SZ)上市前也曾将门票收入剥离出体外。
其中原因便在于国务院2006年出台的《风景名胜区条例》要求,风景名胜区门票由管理机构负责出售,门票收入和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不得将规划、管理和监督等行政管理职能委托给企业或者个人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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