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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新探索:打磨优质产品 共建互助机制 请关注铸博皇御http://www.xgzbhy99.com/
金融离开人,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在金融行业快速发展的当下,互联网金融在扩大金融消费外延的同时,出现了大量侵害消费者权益情形。
金融离开人,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在金融行业快速发展的当下,互联网金融在扩大金融消费外延的同时,出现了大量侵害消费者权益情形。
从e租宝到钱宝网,金融消费者权益受损的案例屡见不鲜。截至2018年1月,数据统计显示,问题网贷平台数量累计达到4110家,涉及资金超过千亿,受害者遍布全国各地。
3月10日,柒财经联合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法律与金融监管研究基地推出的315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沙龙在北京举行。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秘书长吴震、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法与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振涛、点牛金融董事长曾而新、开鑫金服战略高级顾问凌冲等嘉宾出席,并就信息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路径、金融监管等问题展开讨论。
提前预警存挑战
从精英消费到大众消费,互联网金融门槛低、操作简单成为新时代金融消费特点,但与此同时,消费者权益极易受到损害。
值得注意的是,监管层正逐步加强对金融消费者保护。2017年11月,天津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印发发《关于加强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概念首次被定义明确,并制定了不得强买强卖、不得违背客户意愿搭售产品和服务、不得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等多达21处规定。
吴震指出,目前在防控风险上存在困难,发现问题很容易,但很难做到全面准确的提前预警,存在三大挑战,一是数据真实性很难得到保障;二是金控集团风险量化存在困难;三是资金透明度不高,关联融资情况难以了解。
权益保护的核心就是企业提供的产品货真价值,凌冲认为,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是提供安全的理财产品,这个安全首先资产是真实,透明的,其实是风险系数越低越好。
以时下火热的区块链来说,ICO是一种融资的行为,尹振涛直言,投资者并不会像专业投资机构对ICO项目进行管理与管控。现在有大量区块链项目团队已经驻扎在海外,真出了什么风险不是跑路问题,实际上已经跑路,尹振涛称。
建立互助机制
与传统金融机构相比,互联网金融打破地域限制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使维权成本变高。由于互联网金融的所有交易通过非面对面的方式进行,从开立账户、条款说明到签署合同都是通过电子数据得以记录。但这些电子数据容易被篡改和灭失,消费者往往存在举证困难的可能。
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提供的数据显示,随机抽取100家跑路平台,其中60%左右存在诈骗行为,其余40%为运营不善所致。截至2018年3月,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技术平台已累计监测发现疑似诈骗平台数百家。
为了进一步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吴震指出,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监测,形成远观和近看相结合,资金流和现金流相结合的高低位综合评判模型,即准确刻画互联网金融风险模型。
保护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反欺诈也是关键,曾而新表示,平台要在合规发展基础上,通过不断拥抱金融科技创新加强对风险把控。全部业务流程均要围绕着风控展开,包括价值评估、信用评价、反欺诈、贷中和贷后监控、舆情监控等方面。
吴震称,投资者在进行互联网投资理财时,应规避具有以下特点平台:网页设计粗糙,多平台网页设计雷同;虚假宣传,国资背景造假;诱导性宣传,以高收益,高返利为噱头;平台收益率畸高,常见秒标或超短期标;采用发展会员的模式,实施金融传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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