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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异,能否轮流抚养孩子? 2011年,家住重庆市江北区的陈某和吴某走进婚姻的围城。由于二人是奉子成婚,婚前缺乏感情基础,婚后琐事导致夫妻矛盾不断积累。2012年,女儿小小的出生并没有给这个家庭增添稳定的基础,反而因在哺育孩子过程中的琐事纠纷,使得双方感情进一步走向破裂。经过三年的拉锯战,2014年11月,吴某抛下女儿小小独自返回娘家居住,与陈某彻底分居。之后一年时间,双方互不往来。 2015年12月,吴某起诉至江北区人民法院,要求与陈某离婚,并请求法院判决女儿小小归自己抚养。陈某在法庭上辩称,小小出生以来,一直由陈某和爷爷奶奶共同抚养。陈某在一家大型国有企业担任中层干部,有较好的收入,能为女儿提供良好的居住和学习环境。吴某身患乙肝,且喜好打麻将,生活习惯很差,不宜抚养小小。因此,陈某虽表示同意离婚,但不同意让出小小的抚养权。今年4月,江北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同意双方离婚,小小的抚养权归男方陈某。 判决作出后,吴某不服,向重庆一中院提起上诉。二审中,吴某辩称,自己虽然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但是根据医院诊断,并无证据可以认定其不能再生育或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吴某系当地小学老师,非常想让女儿以后就读她所在的学校,亲自教育女儿并为其创造最好的学习环境。 请关注http://04592.cn许纤不懂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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