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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偿付能力亮起“红灯”,近日,浙商财险收到由保监会下发的监管函。该监管函指出,浙商财险因偿付能力不达标、风险综合评级为D类,要求其增加资本金,停止非车险新业务,停止增设分支机构。 对于市场集中度高的问题,外界一是担忧大型保险公司店大欺客,这在销售误导屡禁不止的保险行业十分敏感,而由于体量大的原因,一些大型保险公司时常登顶行业投诉榜;二是担忧大型保险公司通过拼费用、打家庭险价格战等方式,挤压中小保险公司生存空间,形成市场垄断格局。
监管函称,浙商财险2017年二季度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454%,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9079%,偿付能力不达标,风险综合评级为D类。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0号: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相关规定,对浙商财险采取以下监管措施:一是责令增加资本金,完成增资扩股工作;二是总公司及分支机构停止接收非车险新业务(包括直接保险业务和再保险分入业务);三是停止增设分支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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