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网 发表于 2017-8-21 09:33:56

844辆货车未年审未报废 深圳交警发出最后警告

  记者昨日从市交警局获悉,交警部门查到全市844辆货车存在未年审、未报废的情况,并向涉及的37家企业发出最后警告,要求一周内必须处理完毕,否则重罚。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下列车辆逾期未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对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处两千元罚款:重、中型载货汽车、挂车;大、中型载客汽车;校车、危险化学物品运输车。为方便企业尽快审车,深圳交警特地联系了检测站,开辟了“绿色通道”,帮助企业尽快完成年审和报废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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