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碧桂园拒绝赔偿公共排污管漏水导致业主的损失,拒赔原因居然是金额太大,真的是荒唐加无赖!!!!!!!!!!(呼吁大家认清碧桂园的真实面目,帮忙转载) 由于本人对碧桂园品牌的认可,先后在湘潭碧桂园购买了多处物业,但没想到2016年发生的一系列事情,让我对碧桂园的印象大失所望,碧桂园在处理我3次漏水事故的问题上表现得非常荒唐,公共排污管漏水造成业主的损失居然说物业和发展商没有责任,不予赔偿,这简直是睁眼说瞎话,百分之百的无赖行径,与碧桂园30年的品牌完全不相符,下面我们来见识一下事情的经过与真相: 1. 我在湘潭碧桂园投资的峰景116和117号商铺从1月14日到现在,前后发生三次漏水事故,分别是1月14日的一次公共下水道堵塞倒灌、3月13日和5月6日的两次楼上公共排污水管盖子破裂漏水,导致业主与租户的装修和存放的财产及因此而产生的租金损失近50万元,这期间湘潭碧桂园物业的曾先生和戴先生也一直承诺将会尽快解决下水道倒灌和排污管的漏水问题,同时承认属于物业的责任并将尽快进行赔偿,稍后也给出了9万元赔偿金额的答复,但由于双方金额差距太大未能达成一致,后来为了以示公平起见,曾先生便主动提出聘请第三方机构评估损失,而且评估人员也来到现场并做完取证工作,现场受损的数量和委托合同均有贵司人员的签字和盖章,这些行为我认为都属于正常,但后来被告知的结果确实完全出乎意料之外; 2.6月20号,碧桂园在收到评估公司的评估方案后,突然由湖南区域的李先生告知(仅口头告知,书面告知被拒绝,而之前一直是湘潭区域的曾先生在联系)这些损失碧桂园不承担赔偿责任,拒赔的理由居然是损失金额过大和管道漏水已过6个月保修期,真的是牛头不对马嘴, 造成三次漏水的罪魁祸首都是碧桂园物业管理的公共下水道和楼上的公共排污管,与业主自用管道没有任何关系,这一点湘潭碧桂园物业早已下了结论,而且合同上写的是业主自用水管保修期为半年,与公共管道完全是两回事,碧桂园这种说法完全是颠倒是非,前后自相矛盾,与评估结果出来之前的承诺完全是两个反差。 3.业主花钱买商铺,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是业主的义务,同样贵司也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给业主,而不是推卸责任耍无赖,否则凭什么收物业费?这是一个连三岁小孩都知道的道理,碧桂园走到今天应该好好珍惜自己的品牌,而不是自毁品牌.真没想到居然把一个公共管道的责任推给业主自用管道的保修期而逃避赔偿责任,这岂不是一个大大的笑话. 4.本人希望将这件荒唐的事转载于各个网络媒体和论坛,让大家认识一下真正的碧桂园!!!!! 商铺楼上的排污管泄露的污水 损坏的墙纸和家私 污水浸泡的木地板和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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